足球比分人民政府足球比分印发
《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》的通知
安邦乡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区属各部门:
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《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双鸭山市足球比分人民政府
2023年6月8日
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
根据《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(试行)》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议组成
(一)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、副区长组成,由区长召集和主持,也可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和主持。区政府常务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。
(二)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(三)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传达贯彻上级党委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以及区人民
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;
(二)讨论通过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;
(三)讨论通过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、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
导小组会议等审议的重要事项或文件;
(四)讨论通过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
工作报告和议案;
(五)审议通过区政府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;
(六)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包括:
1.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、年度计划、
财政预决算等事项;
2.区级社会管理事务事项;
3.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
(各单位申请使用足球比分:100万元以上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)等事项。
(七)听取各战线、各部门、的重要工作情况汇报;
(八)讨论决定部门和乡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重要事项;
(九)讨论决定其他需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
要事项。
三、议题提交
(一)议题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提出,由区政府办公
室汇总呈报区长确定。
(二)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,除特殊紧急事项外,
会前须经区长办公会议或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,未达成一致
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,会前应做深入细致的研
究,广泛征求意见,体现专业性,提高执行效率。议题相对单一、
主管部门比较明确的,由分管副区长和主管部门负责先行研究;
议题内容有交叉、涉及2个部门分工的,要先明确一个牵头部门,
由该部门的分管副区长负责牵头研究;议题比较综合、涉及多个
部门分工的,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牵头研究。涉及发展战略、
重要规划等全局性、根本性和长远性的议题,应事先组织专家咨
询论证,进行环境影响、经济影响等风险评估;涉及人民群众切
身利益的,应通过书面征求意见、召开座谈会、举行听证会、问
卷调查、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
意见和建议,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应进行风险评估却未进行
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议题,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,议题提交部门在广泛征
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同时,必须征求区政府各位副区长意见。各
位副区长认真深入分析研究,提出明确具体修改意见并签字后,
反馈给议题提交部门。议题提交部门须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
完善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、制定我区实施方
案或意见等议题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,要重点汇报与有关
文件的差别和相关依据,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。
属于规范性文件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等议题,须先报送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,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(三)议题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,部门应按照区政
府办公室要求,报送需会议审议的文本等有关材料。主要包括:
1.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(讨论稿或草案);
2.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。说明应包括必要性和制定的经过,
议题主要内容,主要法律政策依据、合理性和可行性,拟出台的
措施对经济、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,征求各部门意见情况,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等。
四、审议程序
(一)议题由部门或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。主要负责人
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,经区长同意后,由本部门分管此议题事项
的主管负责人汇报。汇报应突出重点、简明扼要,直接汇报实质
性工作和问题,汇报材料原则上在1000字以内,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(二)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发表意见。
(三)由会议召集人作总结,并提出要求。
会议召开期间,区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不得临
时动议提出其他议题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。
五、议定事项落实
(一)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,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
人员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,抓好贯彻落实。由区政府办公室负
责建立重大事项督查台账,实行滚动式管理,每周向区政府报一
次进展情况,真正落实到位后方可销号。
(二)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或内容,任何部门和单位
不得更改。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议事项进一步修改完善的,由
牵头部门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,按照规定程序报区政府审定。
(三)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区委决定的事项,
经区政府办主任与区委办主任沟通后,由区政府办公室报送;区
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区委报告的事项,由牵头部门准备
书面材料,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报送。
(四)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,应以会议纪要和
正式文件为准。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,会议要
求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解决的,
原则上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。
六、会务工作
(一)区政府办公室一般于上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后第
三个星期的星期五收集并汇总下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,报区
长审定。
(二)会议议题审定后,区政府办公室立即向区分管领导报告,并通知议题责任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,按照要求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经主管副区长签字的议题材料,如不能按时上交材料,经区长、主管副区长批准可纳入下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;凡两次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,将严肃追究责任,并列入督办事项,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。
(三)对重要议题,分管副区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,一般暂
不提交会议审议。
(四)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,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初稿,在征求议题相关部门意见后,经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审核后报区长签发,并按照规定范围及时印发。会议材料、记录、录音、纪要等相关材料,应按规定存档备查。
七、纪律要求
(一)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议
通知要求,准时参加会议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,须向区长请假,
经区长同意后,方可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。
(二)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秩序。进入会议室后关闭手
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会议室内接听电话。严禁中途
无故离场,如有紧急公务需要处理的,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
须向区长请假,其他列席人员向分管副区长请假。
(三)未经批准,参会人员不得录音、录像、照像和复印会
议记录。会议未定事宜不得扩散;已经决定尚需保密的,不得对
外泄露。对于区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,特别是涉及机构、编制、
财政和人员处理等问题以及分歧意见,不得传播散布。
八、附则
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原文下载:双尖政发〔2023〕21号